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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阅读次数:103 分享:

      为满足我院公务及医疗车辆日常运行需求,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运转,规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管理,现就我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合作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汽车维修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3.服务期限:2年。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均无异议的,可协商续签,续签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4.服务内容:为我院提供全面的车辆维修、保养清洁及年检等代办服务凯立扬牌型号KLY5030XJH6两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维修服务:车辆机械故障诊断与排除、零部件更换、钣金喷漆、电路检修、轮胎更换与修补等。

2保养服务:定期保养(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空调滤芯等)、全车检查、油液补充与更换、刹车系统保养等。

3洗车服务:车辆内外深度清洁、内饰消毒、发动机舱清洁、玻璃镀膜等。

4其他:提供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建立单车维修保养档案,定期提供车辆状况报告车辆年审代办、车险赔付代办等。具体服务车辆范围、频次及标准以我院实际需求为准。

5.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服务商需对常用配件价格、保养套餐、洗车服务等分别进行明细报价。总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的、经双方确认的服务项目和数量为准。相关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主流渠道公开零售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合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汽车维修”、“汽车保养”或“机动车维修”等相关内容。

2.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维修类),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4.拥有固定的、符合行业标准的专业维修场地、设备及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队伍。

5.能够严格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书面承诺使用合格配件、保证维修质量、明码标价、规范开具维修结算清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将服务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响应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响应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响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响应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响应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响应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不良信用情形查询依据:第(1)(3)(4)(5)项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202642415:00(本次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询价原则及报价要求

1.参与本次询价的响应单位不少于3家,不足3家时,本次询价终止,另行组织采购。

2.本次询价将综合评定响应单位的合规资质、服务能力(包括应急响应速度、历史服务质量)、技术方案、配件渠道及最终报价,择优确定12家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3.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价文件应包含详细的维修工时单价表、常用配件价格表、保养套餐价目表、洗车服务单价等。

4.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我院要求、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保证维修质量与车辆安全。若发生因维修保养不当导致的车辆故障或安全事故,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相关费用,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

参与单位须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维修经营备案/许可证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与专业团队、使用合格配件、保证质量、价格透明、近3年无重大事故与违规记录等)、详细报价单等资料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需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于202642415:00前送达我院党政办,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意

联系电话: 17719312756

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8133718528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当涂路与闵子路交叉口,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党政办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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