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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宿州分院)绿化养护方案及价格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发布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阅读次数:14 分享:

各相关供应商:

为保障医院日常运营及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舒适、整洁、温馨且适配医疗区域需求的诊疗及办公环境,提升院区绿化景观品质,保障院内绿化植物健康生长,我院总务科拟对全院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市场调研。因本次养护服务覆盖区域广、标准高、品类明确,为精准梳理养护需求、确保养护服务符合医院不同区域使用要求、合理控制养护成本,现面向市场公开征集相关养护方案及价格信息,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征集目的

通过本次征集,全面了解当前市场上医院专用绿化养护服务的服务种类、标准规范、技术水平、价格水平、服务周期及售后服务等信息,重点核实各类绿化养护项目的市场合理报价,为后续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采购方案、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提供依据,确保采购的绿化养护服务质优价廉、适配医院不同区域(洁净及重点诊疗区域周边、普通功能区域)的实际养护需求,兼顾安全性、实用性与经济性。

二、征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绿化养护服务为医院专用,覆盖我院全院区所有绿化区域,涵盖各类绿化养护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如下(具体养护面积及频次以实际需求为准):

1. 浇水养护:采用科学合理的浇水方式,根据植物品种、季节变化及土壤干湿情况,合理安排浇水频次,确保植物水分充足,避免干旱枯萎或积水烂根;夏季高温时段按需喷淋降温,冬季严控浇水节奏,防止冻害,同时做好排水处理,杜绝绿化区域积水现象,避免滋生蚊蝇影响医疗环境。

2. 修枝整形:定期对乔灌木、绿篱、草坪等进行专业修剪,及时清除枯枝、病枝、残枝、过密枝,修剪后植株造型美观、整齐规范,符合绿化景观设计要求;修剪残留枝叶需及时清理清运,保持绿化区域整洁,绿篱类每月修剪不少于一次,乔灌木根据生长情况适时修剪,避免枝条遮挡医疗区域门窗、标识,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3. 防虫防治:建立常态化病虫害巡查机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早发现、早处理;优先采用人工捕杀、诱捕等环保方式,如需使用药剂,需选用低毒、低残留、无异味的环保型农药,避开患者活动高峰时段,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明显病虫害危害,叶片无虫粪、虫网,不影响观赏效果及人员健康,符合医疗区域卫生标准。

4. 施肥养护: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及土壤肥力,合理选用有机肥或高效无机肥,科学搭配施肥种类和用量,适时施肥,增强土壤肥力,促进植物健康生长;施肥后及时覆土或浇水,避免肥料残留产生异味,杜绝使用有强烈异味或可能招引蚊蝇的肥料,保障医疗区域环境整洁。

5. 防冻护理:冬季来临前,对不耐寒植物采取包裹、涂白、培土等防冻措施,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减少冻害损失;及时清除绿化区域内的积雪,防止积雪压折枝条,保障植物安全越冬,同时避免积雪影响医院通行及诊疗秩序。

6. 其他养护:包括但不限于杂草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绿地内杂草覆盖率≤5%)、绿化区域保洁(及时清除落叶、杂物、白色污染等,保持绿地整洁)、植株补植(对枯萎、死亡植株及时清理并补植,力求补植苗木与原有苗木规格、品种一致)、绿化进线补种(对院区绿化进线区域缺失、稀疏的苗木进行补种,选用适配品种,确保进线区域绿化完整,补种后做好后期养护,保障苗木成活率)、园林设施维护(对绿化区域内喷淋灌溉系统等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简易维修)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征集相关绿化养护服务的经营或服务资质,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绿化养护团队(团队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能够保障养护服务质量符合本次征集的标准及要求,具备稳定的服务能力,可满足医院日常养护及应急处理需求;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维护、技术支持,可根据医院需求提供现场踏勘、方案优化及后期应急养护服务(如极端天气、病虫害暴发等情况的应急处理);

5. 所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环保要求,养护过程中使用的药剂、肥料等物资需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若涉及特殊养护工艺或定制化要求,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及保障方案。

四、需提交的资料内容

请参与征集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需真实、完整、清晰,否则视为无效提交):

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信息、经营范围、企业规模、成立年限、服务场所及设备说明等;

2.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绿化养护相关资质证明、团队人员资格证书;

3. 养护方案及价格目录:详细列出所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标准、技术参数、质量承诺、参考价格(需明确单价、批量报价及优惠政策)、服务周期、养护频次等信息(可附养护案例图片、技术说明、药剂肥料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重点标注与本次征集服务要求对应的参数);

4. 服务能力说明:包括养护团队配置、设备投入情况、日常养护计划(按季节、月度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服务覆盖范围、上门服务能力等;

5.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时限、服务优化方案、上门维护频次、养护技术指导等;

6.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与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的绿化养护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注明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作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优先提供医疗行业合作案例)。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 提交方式:本次征集采用书面资料提交与电子版资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书面资料需整理成册并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医院总务科绿化养护方案及价格征集资料供应商名称”),同时将电子版资料(PDF格式,与书面资料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同密封袋封面标注内容);

2. 书面资料提交地址: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联系人:刘永琪,联系电话:13813456147

3. 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601397309@qq.com

4. 截止时间:2026年41712时(以书面资料送达时间及电子版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征集仅为梳理养护需求、了解市场价格及服务信息之用,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后续采购工作将根据征集结果及医院相关规定另行组织;

2.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后续合作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我院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绿化养护采购相关工作,不对外泄露,不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4.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因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资料制作、运输、检测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供应商可向我院提出实地查看需求,经我院同意并协调安排后,可前往医院相关区域了解实际绿化情况及养护需求;供应商可根据医院实地情况,在本次征集范围及服务要求基础上,自行增加适配的养护项目或优化方案,并在资料中注明;

6. 若对本次征集公告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13813456147

7. 本次征集优先选择服务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完善、具有医疗行业绿化养护合作经验的供应商。

 

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宿州分院

2026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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